矿领导截留职工奖金 给自己发“过节费”

2014年03月07日13:54  现代快报

  一年前,江苏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双楼矿副矿长吴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此后一个个矿上领导被带走。这些领导从2008年开始,便将员工的福利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通讯员 李春丽 文轩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矿领导截留职工奖金,给自己发“过节费”

  徐矿集团张双楼矿副矿长吴某被立案侦查后交代,这几年张双楼矿虽然效益不及往年,普通职工收入略有下降,但领导层从没亏待过自己,每年春节、中秋节前,总能领到数额可观的“过节费”,大家只管从分管经营的副矿长刘某处领钱,钱从何来,却不得而知。

  去年4月22日,刘某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传唤后将钱的来历和盘托出。2008年中秋节后,徐矿集团给矿上职工发了相对较高的效益嘉奖金,按规定矿领导班子不能参与领取此奖金。但时任矿长朱某拍板,从集团公司发给矿职工的效益嘉奖里截留一部分,给矿上副处级以上领导发“过节费”,而且定下了每人1万元的标准,这件事就交给刘某操办。2009年春节前,张双楼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都顺利到手1万元“过节费”。

  效益下滑时,他们竟挪钱凑齐“过节费”

  从2009年开始,张双楼矿副处级以上领导领“过节费”就成了惯例。不过,随着矿上效益的下滑,刘某也有了压力。按照1万元每人的标准,职工奖金已经开始不够了,急需“筹钱”来发。刘某开始挪用异地项目备用金。这个款项主要用于张双楼矿在异地投资项目上的相关费用支出,包括业务费、材料费、运输费、创新奖励等。而且,这些费用一般都由刘某分管审批,再由矿长最终签批。

  干得多了,刘某越加游刃有余,而给领导们发“过节费”的小金库也越来越殷实。之后,朱某由矿长转任党委书记,新矿长赵某上任后,分钱的惯例也没有打破。他们对刘某多方“筹钱”的举动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大笔一挥——“同意”。

  法院判决

  涉案人员被判刑,赃款已追回

  从2008年至2012年底,刘某遵照两任矿长及班子成员的授意,共将张双楼矿166万余元国有资产“分发”给该矿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另外,刘某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14.2万元,还伙同原矿长朱某共同贪污69万元公款。去年12月20日,法院一审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吴某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目前,检察机关对所有参与“分钱”的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涉案赃款已全部清缴。今年2月20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一审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8年。新矿长赵某另案处理,同样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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